作者:陳由斌 返回目錄 0 位書友評論
廣化老和尚(近代律宗高僧)
★佛制“比丘不得度尼”、“僧尼不得共住”,此則古今中外凡有佛法處,莫不皆然,唯獨日本于明治維新以后例外;在日本本土及其統治地區,自行新政以來,僧尼共住,比丘度尼,視為常事。其實日本亦有清凈修行道場;余曾親聞先師兄振光法師,早年游歷日本時,步行二點多鐘,去參禮日本有二百馀比丘清凈修行之道場;據說此種道場,不喜外人參觀,故交通不便鮮為人所知。
——《濟濤律師遺集》序,頁4-5
★臺灣佛教過去受日本統治五十馀年,遭受日僧同化,亦皆“比丘度尼”,“僧尼共住”。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,臺灣光復,回歸祖國,那時本當糾正此種非法風氣。乃因當時長老大德全力從事世界僧伽大會,及華僧大會等公務,無法兼顧糾正此種陋規。……今時此諸長老輩已經紛紛凋謝,后學之輩正等待接棒上場;此時此地,正是匡正陋規之大好時機。希望我國全體僧尼,聯合起來,匡正時弊,如法修行,既往不咎。對已經剃度尼眾之比丘,照常竭誠恭敬但力勸今后莫再度尼,亦勸有志出家之女眾,莫求比丘剃度;對已經僧尼共住之寺院,照常大力護持,四事供養,不可或缺,但力勸今后勿再修建四眾共住之道場。此種作風雖稍嫌遲緩,幸能平穩改正,十年二十年后收全功矣!
——《濟濤律師遺集》序,頁5-6
★問:比丘度尼,僧尼共住有何不好?乞言其要。
答:比丘度尼,僧尼共住,能令僧尼破根本大戒,乃至諸微細戒;是障道之首惡,生死輪回之根本。又能令信眾,對佛教失去崇敬之心,對僧尼出家不作難遭遇想,便言:“我等夫妻雙宿雙飛,彼輩亦男女雙雙出入。”諸如此類,其罪大矣!因此之故,佛制:“比丘不得度尼”,“僧尼不得共住”,大須恪遵勿逾。
——《濟濤律師遺集》序,頁6
★此書重點有三:
①沙彌尼受比丘尼戒之前,應受式叉摩那戒,未受式叉戒,直接受比丘尼戒,受戒不得戒。(《業疏》,《卍續藏經》第六四冊頁450上)
②比丘不得度尼。(《沙彌尼離戒文》,《大藏經》第二四冊頁939中)
③僧尼不得共住。(《佛說四輩經》,《大藏經》第十七冊頁705下)
這是今時尼眾學戒最重要的三件大事。……倘若讀者能由此深入律藏,因戒生定,因定發慧,徹見父母未生前面目,庶幾了達此書真義,發揚戒律精裨。深望讀過此書的后賢,不忍佛法衰微,進入末劫之境,發大菩提心,受持如來圣戒,建立“式叉戒法”,如法傳戒、布薩、安居乃至一切止持作持,悉皆如法,令佛日將昏而增輝,正法重現于末世。拙衲雖然老病交加,猶孳孳于斯,念念不忘。果有女中才俊,發心力挽狂瀾,則生死到來,吾撒手隨佛生西去,了無遺憾矣!
——《戒學淺談》序文,頁1-3
★“女尼不得與男僧同住”:這個題目,在別的道場很難講,只有在你們這個地方,我才敢提出來講,因為你們是純一清凈的女眾道場,其他多數是僧尼雜居的道場,我一提出“僧尼不得共住”這個問題,會得罪很多人的。但是,經是佛說的,戒是佛制的,我們應該遵照佛制去做,才能使佛法興隆,僧尼各自才能得到解脫。否則,四眾同住一個道場,天天眼看耳聽,心里動妄念,墮落都有馀,還想解脫證道,可能嗎?或許你會說:“我不動心”,你不動為什么當初投胎做人呀?做人,就是因為淫欲未斷,所謂“生死根本,欲為第一”呀!
——《戒學淺談》頁61
★《佛說四輩經》云:“佛言:若有女人出家,除發為道,以去愛欲,當專精靜處,不得與出家男子同廟止。”這就是說,女人剃除頭發,出家修道,為了去除男女情愛之欲,就應當住在清凈的女眾道場,專心修行,不要和男眾共住在一個寺廟。……你們聽了這些話之后,也許你們的師父是男眾,也許在你們的道場是比丘、比丘尼同住,那怎么辦呢?如果你們能夠好好的和師父溝通,把這種不如法的情況告訴他,漸漸的將男、女眾分開,那是最好不過的事情。否則的話,既然不能改變現況,就只好趁現在年紀輕,又有機緣讀書,就好好充實自己,等到將來自己有能力的時候,再創辦一個如法的,清凈的比丘尼道場。
——《戒學淺談》頁62-68
★修行之時,有二種煩惱,或容易生起。由忘正念,便憶曾經遠境,起染愛心,造眾過失。復由現前近境,起染愛心,而犯眾罪,了知起犯緣已,即于此事,生對治心,令其除滅。(案:以上是生起淫欲心的二種煩惱,以下則是伏滅淫心的六種對治方法)。若染緣強勝,不能除遣,應就尊宿,及通三藏有德行者,請受教誡,作意蠲除。二、若仍不息,當勤晝夜讀誦聞思,簡擇深義,于三寶所,至誠供養;師長等處,忘自劬勞,盡心供給。三、或游方時,或復減食,或住尸林,獨居阿蘭若,修不凈觀等。四、或為四念住,或作無常死想,冀令煩惱除滅。五、若仍不除,應生慚愧,作如是念:我所為非,戒不清凈,而復受他信心重施,四事供養。六、又復諸佛,及有天眼,同梵行者,并諸善神,悉觀見我為此;不應造眾罪業,當有克責,如救頭然,于清凈境,說除其罪,勿致后悔。(案:以下明對治法皆不能伏滅淫心而仍犯眾罪的情況。)若作如前對治法時,性多煩惱,未能殄息,應審自觀察,或應舍戒而為白衣,勿令有罪受他信施。因受用時,更造眾罪,定感當來苦異熟果,惡報無窮。
——《四分律比丘戒本講義》頁196-1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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