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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?咸豐五年,有位黃某,是貴州人,以進士的身份擔任肅寧縣1的行政長官。
??上任后,每次坐堂受理訴訟時,就說: “我前生在嘉慶年間,曾擔任肅寧縣的長官。有一位農村婦女,因為患了腹水臌脹的病,卻被丈夫家懷疑有了外遇,一狀告到縣衙門來。那時,我在受理這個案子時,誤信了看門家丁的話,責問她是否受胎成孕,導致這個村女羞憤不過,用刀自剖其腹而死。”
??黃某每一次辦公坐堂,就莫明其妙地說出這一段話。等退審后,辦理公文,又清醒如常。他屬下的官員們都很驚疑,就偷偷地叫文書官檢查檔案,查一查所說是否屬實。
??一位老文書查核后說: “沒錯!這事發生在嘉慶年間,當時我還年青,但已在刑房充當書辦,整理文書,曾親眼見過這事。我查閱過檔案,與黃縣令坐堂時所說的烈女自殺之事,每句都符合。”
??這件事最后傳到當時的上級長官耳中,聽到這件冤死案感到很怪異,同時憐惜他少年有才華,就命令縣里的學官 (管教學的官員) 代為和解,并準予下文上報表揚村女的貞烈。同時又叫黃某設神位,終身奉祀她。
??事后,有一次村女的鬼魂又借黃某的口回答學官說: “陰間冥府最重視貞節、孝道,黃某三代都應有子孫考上進士,現在已兩代考上進士,后代仍然可以考上進士。因為他這一輩子最重視行孝道,所以不削奪他的壽命,只削減他的福份。否則,按他誤判此案的罪過,理應死于非命。我遵照陰間冥府的判決行事,無法為黃某解除罪刑。”
??學官聽后,也無可奈何。后來,黃某果然因為改任教職而辭職,回到鄉里努力行善,以修養來世的福份。
??唉!由于誤判一個女子的冤案,到現在三代,即使考上進士,也無法享有祿位和福氣。幸好黃某平日孝敬老人父母,僥幸地免去突遭橫禍、死于非命的災難。假設黃某沒有孝行,遇到這件前世的罪緣報應,還有活命的可能嗎?村女的丈夫家誣告她及門丁接受賄賂而捏造偽證,惡報也必定十分嚴重。
??編者注:
肅寧縣:隸屬于河北省滄州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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